雨污分流設備招標參數要求存在現場演示環(huán)節(jié)或樣品送達,授權代表須攜帶有效件。如授權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下同),須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
(四)投標費用
無論投標過程和結果如何,投標人均應自行承擔所有與投標有關的全部費用。
(五)特別說明
雨污分流設備招標參數要求
3.使用綜合評分法的采購項目,提供相同品牌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的不同投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按一家投標人計算,評審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采購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及評分標準"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的方式確定一個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其他同品牌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
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多家投標人提供的核心產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規(guī)定處理。核心產品由采購人在采購文件采購需求中。
4.投標供應商所投產品除采購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要求“提供截圖或相應檢測報告的證明材料"以外,所有技術參數描述均以投標文件為準。投標供應商對所投產品技術參數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項目招標結束后、質疑期限內,如有質疑供應商認為中標供應商所投產品、投標文件技術參數與招標需求存在重大偏離、錯誤、甚至造假的情況,應提供具體有效的證明材料。
5.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妨礙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不得損害采購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以向采購人、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二、采購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1.投標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獲取了采購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在前附表規(guī)定時間前,均可要求對采購文件進行澄清,按招標公告中的聯系地址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的紙質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下同)送達采購代理機構。如規(guī)定時間內未收到任何質疑,則視為各投標人均對此無異議。
2.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對澄清要求的處理: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對其認為需要給予澄清、修改或進行其它答復的,如有必要,將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補充文件的方式進行發(fā)布(原公告媒體上同時發(fā)布),并將通過政采云平臺(非政府采購)通知所有已獲取采購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補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問題及問題的說明意見,但不包括問題的來源。
3.澄清或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用補充文件的方式進行澄清和修改(原公告媒體上同時發(fā)布)。補充文件將通過政采云平臺(非政府采購)通知所有已獲取采購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4.在投標截止期前任何時候,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無論是出于何種原因,均可對采購文件進行修改,并將修改的內容以書面的形式通過政采云平臺(非政府采購)通知所有獲取采購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回復確認已收到修改文件。
5.為使投標人有足夠的時間按采購文件修改要求修正投標文件,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可酌情推遲投標的截止日期和開標日期,并將具體變更情況通過政采云平臺(非政府采購)通知所有獲取采購文件的投標人。
6.采購文件澄清、答復、修改、補充的內容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當采購文件與采購文件的答復、澄清、修改、補充通知就同一內容的表述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書面文件為準。
7.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復的效力:無論是否根據投標人的澄清、修改或進行其它答復的要求,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一旦對采購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進行其它答復,即刻發(fā)生效力。答疑或補充文件將作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均具有約束力。▲投標文件未按采購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內容編制,又不符合實質性要求的,投標無效。
8.采購人不組織所有已獲取了采購文件的潛在響應人現場考察,不召開標前答疑會。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采購文件中的所有內容,按照采購文件及招標技術規(guī)格要求,并結合現場考察,詳細編制投標文件。投標人必須按采購文件的要求提供相關技術參數、資料,包括采用的單位,并保證投標文件的正確性和真實性,否則可能導致不利于其投標的評定。投標人和投標產品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一)投標文件的語言及計量
1.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與采購人就有關投標事宜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以中文漢語書寫。除簽名、蓋章、專用名稱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漢語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標文件視同未提供。
2.投標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資料,必須逐一對應翻譯成中文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后附在相關外文資料后面,否則外文資料不予認可。翻譯的中文資料與外文資料不符的,均不予認可。翻譯嚴重錯誤的,將視同提供虛假資料。
3.投標計量單位,采購文件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使用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計量單位;采購文件沒有規(guī)定的,應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貨幣單位:人民幣元),否則視同未響應。